# 离婚时没要房子还需要还房贷吗?离婚房产贷款处理法律规定解析

昨天陪发小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路上她还在哭,说当初为了快点摆脱这段让人窒息的婚姻,没争房子也没争存款,现在银行突然打电话来催她还房贷,她整个人都懵了。

相信不少人离婚的时候,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急着办完手续脱身,没心思掰扯房产贷款的事儿,或者一时心软放弃了房产,结果事后被贷款找上门,平白无故要背上一笔债务。今天就把这个事儿说清楚,离婚时没要房子,到底还需不需要还房贷,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要分情况说,这个房贷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离婚的时候双方有没有对债务做约定,这些细节直接影响结果。

先讲最常见的一种情况,房子是婚后两个人一起买的,贷款也是两个人一起签的字,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贷款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哪怕你离婚的时候选择净身出户,房子全归对方,银行依然有权利找你要钱。

很多人这里会有误区,觉得离婚协议上写了房子归对方,房贷也归对方还,那跟我就没关系了。不对的,离婚协议只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作为第三方的银行。银行当初放贷的时候,是冲着你们两个人的还款能力批的,不会因为你们离婚就自动取消你的还款义务。

我之前接触过一个例子,女方离婚的时候为了要孩子抚养权,主动放弃了房子,和男方约定房贷全由男方还。结果男方后来失业断供,银行直接把男女双方一起起诉了,最后女方的银行卡还被冻结了,她不得不先替男方把欠的贷款补上,之后再去起诉男方要钱,折腾了大半年才拿回钱,耽误时间又耗精力。

那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付首付买的,婚后一起还了贷款,离婚的时候房子判给了首付那一方,没拿到房子的另一方需要还房贷吗?

这种情况就简单了,按法律规定,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剩下的贷款就是他的个人债务,没拿到房子的人不需要再继续还。而且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你还可以找对方要补偿。比如你婚后帮对方还了五年房贷,每个月还三千,这一共十八万的本金,还有对应增值的部分,对方都要分给你,这个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贷本来就是对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从头到尾没加你的名字,你也没签过字,那不管离不离婚,你都不需要还,哪怕你婚后帮着还了几个月,离婚之后直接停了就行,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

那很多人会问,我已经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房贷归对方了,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也不是的。

只要你们的离婚协议是在民政局备案过的,是合法有效的,你替对方还了贷款之后,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和还款记录去法院起诉,向对方追偿这笔钱。你不需要承担最终的债务,只是因为当初和银行签了合同,要先帮着把钱给银行,再找对方要回来而已。

要是你担心对方以后不还钱连累你,离婚的时候有没有办法彻底撇清?其实是有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银行办理转按揭,把贷款从两个人的名下改成拿到房子那一方一个人的,银行重新审核对方的资质,通过之后,你就和这笔贷款没关系了,以后对方还不还钱,都不会找到你头上。

不过转按揭不是所有银行都支持,有些银行嫌麻烦不办,这种情况下,你也可以要求对方提前把贷款还清,然后去掉你的名字,这样也能彻底了结。如果对方没钱提前还贷,你也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和对方协商,从夫妻共同财产里扣出一部分钱留作还款保障,避免以后对方断供牵连你。

我见过不少人离婚的时候,想着好聚好散,对方说几句软话,自己就心软了,什么都不争取,连房贷的事儿都没捋清楚就签字。结果对方后面耍赖不还钱,银行找到自己头上,才追悔莫及。尤其是女生,很多时候为了快点结束婚姻,或者为了拿到孩子抚养权,就主动放弃房产,也不处理债务,最后给自己留了大坑。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离婚的时候不管你要不要房子,贷款的事儿一定要说透。如果是共同贷款,要么转按揭,要么要求对方提前结清,就算做不到这两点,也要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要是对方不按时还贷,给你造成损失了,要赔偿你违约金和律师费这些,真到了打官司的时候,你也能多一层保障。

还有一种极端情况,就是对方当初买房的时候偷偷借了贷款,你根本不知道,离婚之后才被银行追债。这种情况下你也不用慌,只要这笔贷款你没签字,也没用到家庭共同生活里面,那就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你不需要还。法律现在早就明确了,不是所有婚内产生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谁借的谁还。

回到开头我发小的事儿,她那个就是婚后一起买的房,两个人共同签的贷款,离婚协议只写了房子归男方,没去银行改贷款人。现在男方生意失败断供了,银行果然找她要钱。她现在只能先替男方把逾期的钱还了,然后再起诉男方追偿,虽然最后能拿到钱,但也免不了要折腾一场。

所以说,离婚的时候千万别嫌麻烦,该捋清楚的债务一定要捋明白。你放弃房子是你的选择,但不该你背的债,千万不要稀里糊涂背上去,不然最后吃苦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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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离婚时没要房子,还需要还房贷吗?
[A]:需要分情况判断:如果房贷是夫妻共同贷款,你作为共同贷款人签了字,即使离婚没要房子,银行依然有权要求你还款;如果房贷是对方婚前个人房贷,离婚后房子归对方,你不需要再偿还剩余房贷。
[Q]:离婚协议写了房贷归对方,我还需要还款吗?
[A]:离婚协议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约束银行,只要你是贷款合同的共同借款人,银行依旧可以要求你还款。你还款后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向对方追偿。
[Q]: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归对方,我要还房贷吗?
[A]:不需要,这种情况剩余房贷属于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你不用继续偿还,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的份额。
[Q]:离婚后被要求偿还配偶的婚前房贷,合法吗?
[A]:如果房贷是配偶婚前个人债务,房子也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你没有签字也没有共同借款,离婚后你不需要偿还,对方要求你偿还是不合法的。
[Q]:离婚没要房子,怎么才能彻底不用还房贷?
[A]:你可以和对方一起到银行办理转按揭,将贷款变更到获得房产一方一人名下,银行审核通过后你就不再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揭,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清贷款后去除你的名字,也可以彻底撇清债务。
[Q]:我替对方还了房贷,可以找对方要回来吗?
[A]:如果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房贷由对方偿还,你替对方偿还贷款后,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和还款凭证去法院起诉,向对方追偿你支付的款项,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
[Q]:离婚后发现配偶婚内偷偷贷了房贷,我需要还钱吗?
[A]:只要你没有在贷款合同签字,这笔贷款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配偶的个人债务,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Q]:离婚放弃房产,处理房贷需要注意什么?
[A]:首先要明确房贷是不是共同债务,尽量办理转按揭或者提前还清贷款解除你的还款义务;如果做不到,也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对方断供给你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你的所有支出,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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